降费率。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为19%。将企业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降幅超过50%。降低费率实施后,预计全县参保企业全年缴纳社保费将减少1400万以上。
缓保费。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允许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企业经核准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间,不征收滞纳金,减轻了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扩范围。扩大稳岗补贴适用范围,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低于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稳岗补贴。截至目前,共有39户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稳岗补贴,预计发放稳岗补贴400.3万元,稳定就业岗位1.3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