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试点工作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穗人社涵[2016]1658号)精神,现对广州市增城区2016年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对象的条件进行调整并补充其它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用对象
调整为毕业3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等);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且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4.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事项
1.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3日,共3日,逾期不再受理。
2.增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现场报名,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文化路11号,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20-82731139。
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经审核同意后,不得再更改为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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