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签订了《烟台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承诺书》,承诺明确标识、合理配药、明白收费等七方面内容,并将承诺书张贴在药店显眼位置,接受市民监督。
承诺书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经营活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自觉遵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规范服务;明码标价,质价相符;自觉服从医保定点刷卡联网管理,不外借刷卡设备;不提供社保卡刷卡提现服务;不提供社保卡购买非医药用品服务。
此次签订的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承诺书,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切实为参保人员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服务。市民一旦发现定点药店违反承诺,可以拨打监督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