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2015〕3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进一步推动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建设,规范工伤保险职业康复操作,提高工伤康复管理服务水平。根据2015年培训计划安排,我部拟于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在广州举办工伤保险职业康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11月30日至12月3日,11月30日报到,12月3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广东悦华法官培训中心(广州天河区龙口东路19号悦华大厦)。
二、培训内容
(一)我国工伤康复相关政策规定及试点工作情况;
(二)工伤康复业务进展概述;
(三)职业康复常用术语及服务程序指引;
(四)职业康复服务项目操作规范(评估类);
(五)职业康复服务项目操作规范(训练类)。
三、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相关业务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一)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报名工作。请于11月19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传真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和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rsbjpzx@126.com。
(二)参加培训人员食宿、培训等费用由我部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学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报到(交通路线见附件3)。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人:刘梦箫 高莹
联系电话:010-64850609/64870560
传真:010-64887898
电子邮箱:rsbjpzx@126.com
2.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
联系人:潘钰薇
联系电话:020-66670568
传真:020-66670568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
联系人:赵玉军
联系电话:010-84207257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