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布2016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来源:社保通天津五险查询作者:天津市人力社保局日期:2016-07-30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市人民政府决定颁布2016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企业工资分配政策和2016年我市经济发展预测,2016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9%;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为3%,且企业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为16%。

二、住宿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居民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的企业执行行业工资指导线,具体标准由市人力社保局发布。

三、2016年工资指导线颁布后,企业应结合经济效益、人工成本情况,参照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做好增资决策。企业上年度人均工资在全市企业平均水平及以下的,要在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到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工资增幅;在全市企业平均水平以上至3倍之间的,要在工资指导线下线到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工资增幅;在全市企业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人均工资增幅原则上不得突破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不能按工资指导线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应向职工说明原因。

四、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应按照《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规定,依据工资指导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约定本企业职工工资增幅。

五、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工资指导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

关于工资指导线的其他有关问题,仍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注“社保通天津五险查询”公众号,社保信息随时掌握!

社保通常见问题,请选择“更多”菜单中的“常见问题”进行快速处理!

社保通微信人工客服:wikiex  为您解答社保通微信使用问题,谢谢您的支持!

具体社保政策、流程问题您请拨打12333电话,有专业客服为您解答社保问题。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