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办理,进行缴费档次确认,经户口所在乡镇、街道核准后,将参保人信息录入系统,同时打印《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申请表》,参保人需签字确认后,将参保费足额存入社保卡以备扣款。
缴费办法自2016年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统一从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中扣取,取消原先的信用社存折代扣代缴方式。
社保每个月都会发起一次扣款,请参保人于每年11月底前存入足额缴费金额。(注意:社保卡银行初始密码需要修改掉,方能扣款成功。)
根据丽政发〔2014〕77号文件精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1700元、2000元12个档次。今后,根据省政府规定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并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变化在以后缴费年度扣款之前办理缴费档次变更。
缴费档次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补贴按参保人员选择的缴费档次分别确定:对选择100元、200元、300元和4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给予缴费补贴30元;对选择500元、700元、800元、900元和10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给予缴费补贴80元;对选择1500元、1700、20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给予缴费补贴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