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户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常见政策问答?

来源:重庆裕中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作者:日期:2016-07-28

(五)转户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常见政策问答1、转户人员选择按现行政策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如何办理参保?答:转户人员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用人单位的,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可从转户之月起,在户籍所在地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转户人员选择按现行政策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提供哪些资料?答:(1)《重庆市转户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和《重庆市转户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委托协议》。(2)公安机关出具的《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确认书》。(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成户转为城镇居民并退出宅基地的转户人员(以下简称“退地农转城人员”),什么时间可以参保?答:成户转为城镇居民并退出宅基地的转户人员,可从领取宅基地退出补偿费之月起,自愿选择参加退地农转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4、退地农转城人员向哪里申报参保?答:选择参加退地农转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其以个人身份向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障服务所申报参保。
5、退地农转城人员养老保险申报时应提供哪些资料?答:(1)填写《重庆市转户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和《重庆市转户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委托协议》。(2)公安机关出具的《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确认书》;(3)退出宅基地领取补偿费相关手续;(4)《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6、退地农转城人员通过什么方式缴纳养老保险缴费?答:被委托银行于每月3日前,到当地地税部门开具《重庆市财政性资金通用缴款书》,并从转户人员的账户中全额划扣。
7、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在缴纳养老保险费后,社保经办机构应将那些资料交付参保人?答:打印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并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给本人。
8、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在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后,社保经办机构应将那些资料交付参保人?答:填制《重庆市按月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证》,并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给本人。
9、退地农转城人员参保后,哪些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答:完成了一次性补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退地农转城“4050”人员和退地农转城中青年人员。
10、退地农转城人员参保后,怎么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答:没有就业的退地农转城“4050”人员和退地农转城中青年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按我市个人参保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按规定转移到用人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局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11、退地农转城人员参保后,以个人身份在市内转移接续的,需提供那些资料?答:(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城镇居民户口簿复印件;(3)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重庆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重庆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表》。
12、退地农转城人员参保后,转移到市外的,需提供那些资料?答:(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城镇居民户口簿复印件;(3)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函》。
13、退地农转城人员参保后,在我市工作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时,需提供那些资料?答:(1)《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在职职工增减情况申报表》;(2)《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新增人员信息采集表》;(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14、享受养老待遇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期间死亡的,从什么时候停止支付养老待遇?答:享受养老待遇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期间死亡的,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待遇。
15、享受养老待遇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期间死亡的,怎么支付死亡待遇?答:按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支付死亡待遇。
16、享受养老待遇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期间死亡的,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余额如何处理?答: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扣除已支付养老待遇和死亡待遇后的余额一次性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无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将其并入基金。
17、享受养老待遇人员的高龄补贴如何发放?答:领取待遇之月及其以前年满70周岁或75周岁的,从领取待遇之月起按月发放;领取待遇以后年满70周岁或75周岁的,从年满70周岁或75周岁之月起按月发放。转自重庆市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裕中人力yzhr2015找工作,招人才,上裕中!长按识别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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