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已经在多省开始执行,此前合肥市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20%。合肥市此次对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缴存单位,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规定从5月1日起执行,暂按两年执行。
同时控制的还有缴存基数,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企业,可在5%-12%之间自主选择。
按照惯例,合肥市每年7月1日都会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今年也不例外。2016年度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729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按现行的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执行。
调整后的缴存比例一样不得超过12%。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按照调整后的新标准计算,2015年度合肥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4151元(单位和个人均依照月缴存基数上限×12%最高比例计算),最低缴存额为152元(按缴存基数下限×5%最低比例计算)。
这样算来,合肥市月缴存额最高为4151元,比2015年度的6327元(单位和个人均依照月缴存基数上限×20%最高比例计算)少21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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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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