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药店买药时
掏出医保卡那么一刷
总能让小编感受到医保的惠民
可下面这件事儿却让小编发现:
对于频繁需要住院的人而言
医保是看病治疗的保障
“门槛费”却让他们犯了难……
62岁的吴女士是昆明市重机厂的退休职工。今年3月她被诊断为肾病综合征,每个月都得在昆医附一院住院治疗。但让吴女士不解的是,每次住院,要享受医保都得达到1200元的门槛,让她不堪重负。
今年上半年,吴女士在一家一级医院检查,发现肾脏方面有问题,于是在4月份转到昆医附一院就医并确诊为肾病综合征。在吴女士服用激素一段时间后,为了巩固疗效和不使她的病复发,医生要求吴女士每个月要到医院里面打一种叫环磷酰胺的针水。按医生要求,吴女士每个月都需要住院治疗一次,一直要持续到今年10月份,才算结束一个疗程。
这半年时间,吴女士每去一次医院,按照今年的新规定,就要收1200元的“门槛费”。她觉得这样以来,自己的经济负担就有点太重了。
吴女士算了一笔账:
月份 | 医院 | 自费金额 |
三月份 | 一级医院 | 302.47 |
四月份 | 云大医院 | 3847.99 |
五月份 | 云大医院 | 1629.93 |
六月份 | 云大医院 | 1350.63 |
截止到6月份,她自费已经花去了六七千元。
而按照之前的政策,一年中住院三次以上的患者,从第三次起,不需达到起付标准就可享受医保报销。也就是说,王女士本来从五月份开始就可以不受1200元起付标准的限制,现在每次却都必须要达到1200元的起付标准。
吴女士每月退休工资2300多元,去一趟医院,自费部分就花掉三分之二,实在不是一笔小数目。“反反复复收这个门槛费,我本来可以用门槛费作为我的治疗费,这样我的费用上就要宽松一些。又要住院、又要吃药、还要看门诊、还有生活费,对于我来说肯定是承受不了的。”
小编对这样的门槛费设置也感到有些困惑呢……
实际上我们医保叫做起付标准,也可以叫起付线。但是在参保人那里,可能更习惯用门槛费的概念来说这个问题。这个比喻很形象,它主要指的是:参保人在出院结算的时候,在医保基金开始支付待遇之前他自己需要承担的一部分医疗费用。实际上起付标准是含在住院医疗费用总额里边,并不是要参保人额外掏一笔费用。举个例子,比如说一个参保人他这次在一家三级医院住院总共医疗费用是发生了一万元,在出院结算的时候怎么办呢?首先这一万块钱里的1200元必须他自己先承担,剩下的8800元采取医保和个人分摊,然后由医保承担大头的方式来解决他的医疗费用。
相比过去,医保门槛费有什么样的调整?经过公开听证,2015年2月1号以后,一级医院的职工医保起付标准从100元上调为200元,二级医院由300元上调为500元,三级医院由880元上调为1200元。此前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首次的30%,第三次起不承担起付标准,而现在每次住院都有起付标准。
这些调整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呢?
之所以做出这些调整,是基于对医疗资源优化配置的考虑。通过这个调整,可以控制一部分小病大养的情况出现。就是说通过这个起付标准,大家可能会算一笔账——没必要住院,就尽量在门诊进行诊疗。这个实际上对医疗资源而言是一种节约。第二个方面,实际上是拉大了一级二级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之间的这个差额,通过经济手段引导参保人尽量往低等级医疗机构去治疗,而不是随便有个发烧拉肚子都到三甲医院里边去。
那么针对特殊人群有没有一些照顾呢?还有一些患者可以享受到起付标准的特殊照顾。对于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和居民医保门诊大病,一个自然年内,只需承担一个起付标准;职工医保70岁以上,起付标准减半;门诊慢性病则维持550元不变。另外,5月1号实行双向转诊政策后,符合双向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医保起付标准只按首次住院的医疗机构标准计算一次。
不过遗憾的是,吴女士并不属于这些特殊照顾范围内。
对此,她表示,无论医保门槛如何调整,惠民利民都应该是初衷,“能不能改进一下,你到了多少次以后,你可以少收或者不收,或者是递减。以递减的形式,对于我们来讲,你哪怕减我一点,也是好的。”
来源:云南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关注》栏目
编辑:留言斐语
实习编辑:禾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