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医保定点资格对药店经营的意义不言而喻。2015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提出在2015年底前取消医保定点药店行政审批。之后,行业集体陷入迷茫——过渡期要多久,新风向如何?由此各地连锁药店都在密切关注当地部门的动态。
另一方面,对已经获得医保定点资格的药店,各地医保中心对其的监管也从未放松过。近期,有多家药店因违规被查、医保定点服务被暂停。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奉上近期各地的医保新政,以及各地对医保定点药店的监管动态。
天津:医保新政惠及零售药店与参保人员
近日,天津制定并发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意见》,将从加快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完善医保报销政策等10个方面推出34项政策,切实提高医保在医改中的作用。那么,其中有多少是涉及到药店的呢?
①调整门店报销比例:2017年起,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调整为65%和50%。
②糖尿病患者可享受药品配送到家:推广实施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送药服务试点经验,对于诊断明确、用药相对固定、行动不便的糖尿病等慢性病参保患者,建立网上或电话预约下单、医疗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药品销售单位将药品配送到家、医保基金即时支付的服务模式,增强医保服务便利化水平。
③医保实现京津冀“漫游”:加强京津冀医保交流合作。积极推动京津冀医保在政策制定、经办管理、异地就医结算、定点资格互认、药品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深度合作与交流,实现三地医保一体化协同发展。
浙江:宁波医保定点机构确定由“行政审批”改为“签订协议”
《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近日出台,提出从7月起,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从传统的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改为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之间“签订协议”。
这意味着,各种所有制性质、级别和类别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均可公平参与竞争,对照条件自愿提出申请成为医保定点机构。流程相较以往有较大简化,这样,既减少了行政干预,也强化了协议约束机制,有利于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主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此法,《办法》还赋予医保经办机构监管职责,有利于提升医保基金的使用绩效。
首批定点申请于7月12日至22日集中受理,未来宁波市民有望享受到更多在身边的优质医疗、药品服务。
广东:江门定点药店接受专家打分,70分以上方能入围
近日,江门市人社局发布《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规则和程序(征求意见稿)》,该局拟定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评估规则,并成立专家委员会对各医药机构进行评分,评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能入围。
定点零售药店:拟根据零售药店开业时间、营业面积、药店对药品购进、验收、销售等环节实行计算机实时管理情况、药店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登记地及经营方式、执业药师数量、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种类数和经营范围等内容制定。
专家组: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组织,由医疗保险和医药卫生专家、法律和财务专家、行业协会代表和相关管理部门代表组成。
评估方式:根据医药机构申请情况定期集中开展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可采取书面评估、实地评估、网络评估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均评分达70分及以上的医药机构,由社保经办机构向社会公示。
意见稿拟于2016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福建:3家医保定点药店违规被查,省本级医保定点服务被暂停
近日,福建3家药店被查出存在将粮油等副食品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的违规行为,三家药店分别为福建永惠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第二十九分店、晋安区宜心堂药房、晋安区九九红医药商店。
处理结果:自2016年7月11日至2017年1月11日,暂停三家店省本级医保定点服务6个月。
江西:45家定点药店被查,其中4家被暂停服务1个月
6月底,江西于都县医保局对45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重点整治:
①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城镇医保政策和《于都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报务协议》不到位的行为;
②定点零售药店摆放和兼营日用品、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等非药品类商品的行为及刷医保卡消费购买日用品、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等非药品类商品的行为;
③利用医疗保险消费的促销行为和利用医保定点药店进行不正当的宣传促销行为;
④药品陈列不规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和目录外药品摆放混乱的行为;
⑤购药不核对人、证、卡信息的行为;
⑥大金额购药消费行为;
⑦非定点药店违规刷卡行为;
⑧购药项目与上传医保系统信息不一致的行为;
⑨定点药店变更名称、地点、法人等不报告、不备案的行为。
检查结果:督查中发现华尔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爱莲路店、华尔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环城店、华尔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长征大道店、华尔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水岸新城店四家药店有经营销售日用品和食品等违规行为尚未整治到位。
处理结果:对定点药店存在问题进行了全县通报,并对四家违规药店予以暂停服务协议一个月。继续进行整改,一个月后再检查验收合格方可继续医保服务协议,如检查验收仍尚未整治到位即终止医保服务协议。
云南:马关县检查定点药店49家,突击检查12次
2016年上半年以来,马关县共开展对医保定点药店突击检查12次,涉及全县定点医院23家,定点零售药店69家,检查覆盖率达100%。
近日,该县又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医保定点机构的监管。
①严格准入机制。县医保中心根据相关法规和管理服务需要,与具有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品经营的医院、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
②强化监督管理。采取专项抽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日常检查网上费用审核,重点抽查外伤、康复理疗、费用发生异常和手术类费用支出。
③强化政策宣传。向伤患病员及家属、医务人员宣传工伤、医疗保险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工伤、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覆盖面、群众知晓率得到大幅提升。
④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采取开通医保举办投诉热点、举报投诉箱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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