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
▲未满十六周岁人员,也可以办理居民身份证,应由其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各项手续,有效期为五年;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有效期为十年;
▲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有效期为二十年;
▲四十六周岁以上的,有效期为长期。
全省户籍派出所和户政办证大厅均受理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大连市的挂失申报地点为各派出所身份证受理点)。
公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本人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居民身份证的丢失招领全省户籍派出所和户政办证大厅均设立了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窗口,负责接收群众捡拾到的丢失居民身份证,统一录入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为丢失居民身份证的群众提供查询服务。
除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工本费外,对群众到公安机关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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