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选择2016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档次的通告
2015年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暂公布为5152.25元。按照相关政策,从2016年7月1日起,对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为5152.25元。可选择60%(月缴费金额618.27元)、70%(月缴费金额721.32元)、80%(月缴费金额824.36元)、90%(月缴费金额927.41元)、100%(月缴费金额1030.45元)、200%(月缴费金额2060.90元)、300%(月缴费金额3091.35元)的缴费档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选择缴费档次的,默认为原缴费档次。重新选择缴费档次的人员,需在7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登陆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网站(www.ylbxglzx.cn)或到户籍所在社区填写《2016年度缴纳养老保险基数和档次选择申请表》进行选择,重复选择的以网上选择为准。缴费档次选定后,在一个社保年度内不再调整。
有意愿选择百分之二百、百分之三百缴费档次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到户籍所在的街道社区填写《2016年度缴纳养老保险基数和档次选择申请表》进行选择。
注:在岗平均工资以《2015年度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最终公布为准。
到社区调档的请在7月14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