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莱人社发[2016]29号)文件,2015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9713元,月平均工资为4143元。2016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486元每月,上线为12428元每月。各参保单位应尽快将参保职工缴费基数进行公示并经职工签字后,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报,按时足额缴费。2016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仍可在职工月平均工资60%至100%之间自由选择,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额为5966.4元。同时按照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文件规定,以个人身份缴费的参保人员,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必须年底前缴清,否则视为停保,以后不得补缴。对于符合鲁人社发[2015]29号文规定参保条件的新参保人员,先到户籍所属乡镇或街道劳动保障所进行原始材料初审,并经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复审后,办理缴费手续;对于去年已按鲁人社发[2015]29号文参保缴费未缴满15年的人员,可持身份证尽快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2016年的缴费。
莱芜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