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养老金调整方案:2020年职工养老金实现全国统筹!

来源:华商信息作者:日期:20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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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养老金调整方案:2020年职工养老金实现全国统筹,中金网,7月1日记者获悉,《甘肃省“十三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全省城镇将新增就业140万人;到2020年,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全省就业目标为: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城镇新增就业140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年累计输转2500万人次以上,其中输转技能性农民工300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0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就业结构更加优化。把小微企业和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引领产业转型发展、吸纳就业的重要引擎,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快递业等新型服务业态,促进灵活就业。   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较2015年提高4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质量稳步提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更加体面和更高报酬的就业。构建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现城镇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培训劳动力80万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不低于97%。创业能力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新建各类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探索建立虚拟孵化器。以创业带动城乡就业人数年均达到45万人左右。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绩效考核与购买服务成果机制,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就业服务设施,提升培训和实训能力,全面推进就业服务精细化、专业化和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快甘肃“智慧就业”建设,实现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全程信息化。   社会保障目标为:提高社保覆盖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努力实现基本社会保障覆盖全民。到2020年,建立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省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7%,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民覆盖,城镇失业保险覆盖率达到50%,城镇工伤保险覆盖190万人,整合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各项社会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卡通”实现全覆盖。提高统筹层次。到2020年,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项目基金管理实现省级统筹。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协调平衡社会保险待遇和经济增长水平。职工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2500元/月左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月人均补助标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待遇、优抚对象保障水平逐步提高。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水平。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比重显著提高。合理均衡各社会主体之间的责任,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完善职工养老个人账户制度。适度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甘人社通[2015]10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养老金调整范围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的人员及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养老金调整时间   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   三、养老金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   1、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每月每人增加111元;城镇企业退职人员生活费每月每人增加83元。   2、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每月每人增加100元。   (二)挂钩调整   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三)倾斜调整   1、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截止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2、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待遇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4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6元。   3、企业退休、退职的军队转业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168元的,调整到2168元。   甘肃人退休后能拿多少养老钱?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该厅与省统计局日前公布了2014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48470元,该统计数据从今年1月1日起使用。据此,我省2015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也随之变化,企业参保职工个人每月最低缴养老保险193.88元,每月最低比以前应多缴17.44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根据省人社厅、省统计局6月15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2014年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87号)文件精神确定的。2014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为48470元,较2013年的44109元增长了4361元。我省2015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随之发生变化。在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60%-300%区间内,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据此,2015年度全省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即(48470÷12)×60%=2423.5元;上限为月平均工资的300%,即(48470÷12)×300%=12117.5元。月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入。   据了解,职工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的比例缴费,企业的缴费比例为20%。职工需缴纳的8%由所在企业在发放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缴费比例缴纳。举例来说,从今年1月1日起,一名企业普通参保职工以最低缴费基数来缴纳,个人每月要缴费193.88元(48470÷12×60%×8%),较上一年度最低缴费176.44元(44109元÷12×60%×8%),每月多缴17.44元。养老保险缴费增加的同时,个人账户积累随之增加,退休后享受的养老金也相应增加。   同时,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也为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12%计入社会统筹基金。按照现行兰州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的缴费方式计算,今年1月1日起,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将由原来的每年8821.8元(44109×20%)上调至9694元(48470×20%),上涨87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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