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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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人社局函〔2012〕4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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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根据《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2年版)》(津人社局发〔2011〕95号),参考本年度我市基本药物采购招标结果,市人力社保局开展了药品异名对应工作,形成了《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异名库(2012年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异名库(2012年版)》,是在医保药品目录基础上,根据临床实际需求制定的,是对我市医保药品目录的细化,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依据和范围,未列入异名库的药品,各项基金不予支付。
二、《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异名库(2012年版)》共计收录品规9840个,其中西药7004个,中成药2836个。按照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生产企业名称、批准文号、适应症限定、社区用药等13个类别和信息进行管理。
三、本通知自9月15日起执行,原异名库有关信息可过渡使用至10月15日。
附件: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异名库(2012年版)
2012年8月16日
附 件: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异名库2012... (点击标题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