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路局下发电报,我局新的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零时起实施,家属参保形式发生变化,并使用新的医保系统。
新的医保系统启用后,原有补充医保系统停止使用,家属医保卡将无法继续使用,家属在原补充医保系统停止使用后出院的,将无法结算费用,无法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经查,目前我局家属使用原有家属医保住院,现仍在院的有123人。为不影响家属享受相应医保待遇,请各单位及时提醒目前仍在院治疗的家属办理出院手续,需要继续治疗的,请以其他方式(居民医保、新农合医保、自费等)重新办理住院。
7月11日至7月25日期间,请各单位统一组织,为原参保家属办理退保手续,返还家属医保卡、医保证,家属医保卡内余额划入单位帐户,由单位负责向家属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