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新增32类门诊慢性病,达到55类;合并之前已公布实施的16类门诊统筹大病,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统筹病种达71类。其中,有20类门诊统筹病种,不需要住院,就可以根据门诊材料申请办理。
全市从四月初开始受理新增慢性病的申请,到目前已受理申请材料6000余份。为避免出现参保职工对政策不了解,为了办理慢性病申请而扎堆住院的现象,市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参保职工,提高和新增门诊慢性病待遇的目的就是为了减少住院人次,减轻参保患者的负担,也避免社保基金不必要的支出。因此,有20类门诊统筹病种不需要住院治疗,凭门诊材料就可以申请和认定慢性病待遇。
统筹病种门诊材料申请流程:符合统筹病种认定标准的参保人员,应先到就医的定点医院的医疗保险办公室领取《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由定点医院为其诊治的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保医师或科室主任填写《申请表》,经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盖章后,连同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证》、近半年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诊断依据(CT、MRI报告、检查检验报告等)、近期一寸照片2张报送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初审、登记,报送时应提前选定门诊就医购药的医疗机构(定点医院或社区),选定后一年之内不得变更。
烟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住院(门诊)申报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