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百姓缴纳医疗保险费,佳木斯市医保局与建设银行合作,拓宽了缴费渠道,除在佳木斯市区建设银行17个网点窗口缴费外,从2016年7月4日开通建设银行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ATM机的方式缴纳医疗保险费,7月15日开通委托建行代扣代缴医疗保险费业务,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以上任意一种方式进行医疗保险费缴纳。 选择以上缴费方式的人员,需持有我市建行卡或建行联名社会保障卡,并且签约我市建行的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或与建行签订委托扣缴协议。缴纳医保费后,如需打印发票,可持有效证件到我市建行任意网点打印医保缴费收据(仅限一次)。 缴费时间:除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每年年末12月25日后不缴费外,其余工作日正常缴费。 1、手机银行缴费:持有建行卡的客户,在已经签约并下载了建行的客户端后,可以选择建行的手机银行缴费。登陆手机银行后,选择“悦生活”里的“生活缴费”,在“所选地区缴费项目”佳木斯市里有“医保缴费”菜单,录入身份证号后,点击下一步,系统会反显客户的缴费金额,客户确认金额无误后,选择手机银行支付,选择付款帐号后,点击下一步,输入95533发送的验证码,点击确定,系统提示缴费成功。 2、网上银行缴费:登陆建行网上银行后,选择“生活服务”,此菜单下选择“保险医疗”,再选择“医保缴费”,收费单位选择“医疗保险”,录入身份证号后,系统会反显缴费金额。 3、ATM机缴费:将银行卡放入卡机,输入密码按“确认”,出现“充值缴费”,选择“实时缴费”,再选择下一页的“医保”项,输入身份证号按“确认”后缴费,显示“缴费成功”后打印回单,退卡。 4、代扣代缴:2016年7月15日起,持参保人身份证及本人建行卡或建行联名社会保障卡到市区各建行网点办理代扣代缴相关手续,每年年初代扣医保费,参保人员按照规定在医保扣费之前将资金足额存入银行卡,待扣费成功后持代扣人有效证件到建行网点打印收据(仅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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