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深圳晚报
2016年7月1日起,深圳开始实施八类工伤保险行业费率政策,新基准费率标准总体水平下调了32.27%左右,但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受费率调整的影响。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化调整为八类。全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为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14%、0.28%、0.49%、0.63%、0.66%、0.78%、0.96%、1.14%。
深圳市将根据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执行情况,另行制定实施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二类至八类行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最低可以下浮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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