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临西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之六

来源:人社临西作者:日期:2016-06-29

中断缴费的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2012年7月是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年,自制度实施年起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参保,应按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没有按年缴费造成中断的,不能核发养老金,必须进行补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从补缴到账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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