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育险报销指南

来源:ERMHRLAW信志作者:日期:2016-06-29

生育保险用处简要说明 生育保险的用处,主要是分为三块:产前检查报销、分娩报销、生育津贴领取。 一、产前检查:最多可报1400元 报销的时候,要由女性在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部门报销。需要准备的具体材料,本文第三部分有说明。 总之,要把原始的各类凭证统统交给单位相关部门即可,也不用算花了多少钱,反正最多只能报1400元。 二、分娩报销:最多可报4400元 持社保卡的女性,出院时实时结算,生育保险可支付部分费用压根不用管,直接刷掉; 至于没带社保卡或者在京参保非京籍女性回到户籍所在地分娩的,就需要手工报销了。 三、生育津贴:最低可领11354.93元 从出院到产假结束,这段就归生育保险管了,要发生育津贴。 1、什么是生育津贴? 可以理解为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支付,与单位无关。 2、生育津贴有多少? 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X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为98天,剖宫产:再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加15天。 3、举个例子: 一位女性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平均工资就是最低标准3476(若不足此数,按此计算),其产假就是98天,那么她所能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3476除以30,再乘以98,则她产假期间所得工资应为:11354.93元。 生育保险待遇详解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对生育保险待遇做出了政策性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生育津贴是什么? 生育津贴是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女职工收入损失的现金补偿,目的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限的基本生活需要。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计发。 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注意点 1、领取条件①自怀孕当月起,到分娩当月,要连续缴费满9个月,才可以支取生育津贴: ②自怀孕当月起,到分娩当月,如果中间生育保险断掉(例如:公司帐户上没钱,导致社保划款没到帐,而公司又去补交)这样的情况就不能算是连续交费了,而是中间有断掉的,只能算为补缴。因此,生育津贴就不能领取 ③如果9个月中有中断,那么自分娩当月起继续交纳12个月的生育保险,仍然可以去社保办理补支生育津贴。 ④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但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可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2、其他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晚育津贴 原规定:北京市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 新规定:根据我国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即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公民,不再享受晚育假及晚育津贴待遇。 假期天数 1、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已取消)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材料 简要来说,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 2、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票据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 3、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 4、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报销基础材料 1、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本、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分为三部分,分别是产前门诊费、住院生产费(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关于费用具体报销情况及需要的材料如下: 产前门诊费报销所需材料 1、准备材料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③婴儿出生证 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 ⑤原始收费凭证 ⑥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⑦《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填写) ⑧《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2、结算形式、费用 ①结算形式为个人全额现金结算。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 ②费用:目前,北京市门诊产检费最高报销额度为1400元,在向单位提供产前检查收费单据时,费用总额要超过1400元,否则是拿不到这个钱数的。 住院生产费报销所需材料 住院生产费包括正常生育分娩住院费用外还有计划生育手术费。 1、住院分娩医疗费用 ①社保卡直接网络结算 对于可以直接用社保卡进行网络结算的产妇,住院费用不用担心。除了应由个人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职工直接结算。通常医院会在产妇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留下你的社保卡,生育服务证,会在自动在结帐的时候划走报销费用部分。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个人负担。 ②不能直接进行网络结算的 因为某些原因不能直接进行网络结算的产妇,需要在出院后准备以下材料交由单位人事进行生育报销。 a.《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b.《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章;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c. 原始收据; d. 医疗费用明细单; e. 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医院医保办开具); f. 单位情况证明(未在本市医院网络结算的原因); g. 医学诊断证明书(住院分娩当次)复印件; h.《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外地户口《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i. 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引(流)产证明)复印件。 2、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职工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①《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②《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章;区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③ 原始收据; ④ 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 ⑤ 检查、治疗明细单; ⑥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⑦ 单位开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加盖公章或人事劳资章)。 生育津贴 产妇申请生育津贴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交给单位人事,单位人事相关人员会于每月5号-25号到社保中心进行申办。 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埠人员须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③《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④《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⑤ 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A4规格复印件一份,军人应提供身份证或相关部门身份证号码证明材料; 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⑦《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单位填写) 参保单位申报生育津贴后,当月5-25日必须申报《生表二》,否则将删除其申报的生育津贴信息,生育津贴不予支付。删除后,参保单位要重新按生育津贴支付流程办理。 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以上报表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表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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