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陈女士向“百姓事马上办”发帖咨询求助:生育险大概在产后多少时间报?报销的程序如何?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据说有些项目是不能报销的,是哪些?
县人力社保局答复:您好,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答复如下:一、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间为产假结束后每月1-20日,产假期限顺产为98天,剖宫产为113天;二、准备材料因对象不同而存有差异,请事先到社保中心工伤生育股领取表格资料,经初审后告知您需携带的资料。三、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定额医疗补偿金和生育津贴两部分,不存在报销事项。咨询电话:12333,6558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