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镇居民:
2016年度漠河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保工作即将结束,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年度漠河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0日,请需要办理参保、续保手续的居民到户口所在社区办理。参保城镇居民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医疗保险费,从欠缴费之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补缴所欠医疗保险费,全额由个人承担(含个人缴纳和财政匹配部分)。
望广大居民周知并互相转告。
咨询电话:0457-2887284
漠河县医疗保险局
2016年5月16日
来源:漠河县医疗保险局作者:日期:2016-06-07
广大城镇居民:
2016年度漠河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保工作即将结束,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年度漠河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0日,请需要办理参保、续保手续的居民到户口所在社区办理。参保城镇居民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医疗保险费,从欠缴费之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补缴所欠医疗保险费,全额由个人承担(含个人缴纳和财政匹配部分)。
望广大居民周知并互相转告。
咨询电话:0457-2887284
漠河县医疗保险局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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