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 如何申请甲类和乙类门诊特殊疾病

来源:武威南车务段作者:日期:2016-06-27

   门诊特殊疾病是指可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的、需要长期在门诊治疗的慢性或重症疾病。门诊特殊疾病仅限在定点医院的门诊治疗或凭定点医院开具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不同于以往所说的“大病统筹”。

患有甲类和乙类在职、退休职工,诊断明确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到所属单位报送相关材料提出申请,并填写《兰州铁路局参保职工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和治疗项目申请审批表(一)》。申请材料为近两年内的住院病历复印件,主要包括病案(病历)首页、入院病历(入院志)、出院总结,与诊断相关的化验、检查、病理诊断资料等,病历复印件需要加盖经治医院公章。各单位汇总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局社保处医疗保险科,统一由社保处定期组织鉴定审批。鉴定审批通过的,按通知到所属单位领取《门诊特殊疾病病历处方手册》,按规定可享受门诊特殊疾病的有关待遇。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