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调整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来源:《今日莒州》微平台作者:日期:2016-06-25

日前,山东省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即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8197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57270元。据此,2016年莒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也随之调整,并已从今年6月1日起执行。

2016年,莒县参保企业及职工,按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费8706元;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2015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分为60%、70%、80%、90%、100%五个缴费档次,分别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6697元、8148元、9312元、10476元、11162元,参保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一个档次作为本年度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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