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金”。维修资金的科学、合理使用有利于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有利于保障良好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进而使房屋保值增值。
目前,我市已有多个小区使用维修资金对屋面防水、室外排水、电梯、小区内监控系统、单元门等进行了更新、改造,小区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那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用途及应该如何使用呢?14日,记者就近期备受百姓关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问题,采访了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记者:产权人按什么标准交存维修资金?
解答:在《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商品住宅产权人按照购房金额2.5%的比例交存维修资金;经济适用房、安居房、拆迁安置住房、集资建房和保障性住房的产权人按照评估价的2.5%比例交存维修资金;公有住房房改出售的,产权人按房改成本价2%的比例交存维修资金。该部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产权人所有。
记者:维修资金有什么用途?
解答:在《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说明,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的大中修及更新和改造。例如:屋面防水、室外排水、小区监控系统、单元门、电梯等大中修及更新和改造。
记者:维修资金如何使用?
解答:维修资金属于广大产权人所有,为保障产权人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业主大会成立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业主委员会会同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
(二)由业主大会依法讨论通过使用方案,经超过户数、面积2/3以上产权人同意。
(三)业主委员会会同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施工企业施工。
(四)工程结束后,业主委员会会同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验收。
(五)验收合格后,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将工程决算结果公示。
(六)公示期满后,业主委员会持相关材料到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记者: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如何开立维修资金账户,开立账户有什么好处?
解答:根据相关规定,产权人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三级账户管理。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向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在专户管理银行设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帐户。二级账户开立后经业主大会同意,维修资金可以存储为定期,这样既方便维修资金使用,更让广大业主的维修资金实现保值增值。
记者:维修资金的使用需要哪些人参与?
解答:维修资金的使用需要业主委员会、社区、广大产权人积极参与。业主委员会代表着整个小区产权人的利益和诉求,业主委员会、社区要加大维修资金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掌握维修资金的权属、用途和使用程序,并让更多的产权人了解维修资金,从而提高产权人参与维修资金使用的积极性。同时,业主委员会应积极听取产权人使用维修资金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维修资金使用计划与方案,征得广大产权人的接受和认可,并积极参与维修资金的表决与监督,从而提高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业主委员会还要具体负责组织使用维修资金,社区对业主委员会使用维修资金的过程进行监督、指导。维修资金需超过户数、面积2/3的产权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产权人要广泛参与表决并对维修资金使用过程进行监督,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的弃管房能否使用维修资金?
解答:我市存在部分没有业主委员会、管房单位的老旧商品房,根据《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类房屋可由社区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能组织使用维修资金,解决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大中修问题。
记者:产权人房屋买卖时,之前缴纳的维修资金可以退还吗?
解答:根据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产权人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该房屋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还专门印制了便民服务联系卡,各社区、业主委员会如有疑问还可通过联系卡直接咨询相关工作人员。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5220366
鞍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