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十个全覆盖工程”收官之年。今年以来,我盟各级人社部门按要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5元/人.月,圆满完成了“十个全覆盖工程”(养老保险)工作任务。截至目前,我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5.17万人,参保率100%,领取待遇人员1.19万人,2016年1—3月,增发养老金17.96万元,目前我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达330元/人.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348元/人.月,位居全区第二。
2014年以来,我盟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连续三年提高基础养老金,其中按国家要求提高15元/人.月,按照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要求提高15元/人.月。
为顺利开展工作,我盟各级人社部门结合实际,多措并举,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一是不断健全制度。修订了我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待遇领取条件、养老金标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内容。二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阿拉善盟“十个全覆盖工程(农村牧区社会保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了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三是加强考核监督。制订了《2014年—2016年“十个全覆盖工程”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内容、实施步骤等内容,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印发了《加快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农村牧区社会保险工作)的通知》,围绕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工作任务,做到了参保覆盖到位、信息录入到位、筹措资金到位、待遇发放到位、台帐建立到位、民生服务平台建设到位。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在全社会进行宣传,使参保人员及时了解调待信息,并在业务经办大厅公开调整养老金信息,使参保人员进一步了解养老金调整的范围、标准。五是做好发放养老金工作。为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各级人社、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集中人力、时间,加班加点,与金融部门密切配合,将增加的基础养老金全部拨付到各个银行代发网点,及时足额按月发放到每位待遇领取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