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亲戚借用社保卡冒名住院遭刑事处罚

来源: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黄桓景、胡小奔日期:2016-06-17

日前,因帮助亲戚借用社保卡冒名住院的介绍人陈某A,被市检察机关指控犯诈骗罪提起公诉,经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A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罪名成立。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医保基金被骗的经济损失已得到追偿,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罚金二万元。

据了解,去年9月份,市人力社保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网上监管和现场稽查发现一起借用他人社保卡冒名住院报销医药费骗取医保资金嫌疑的案件。通过工作人员到某医院实地检查,并到社保卡被冒用人陈某B家调查了解,证实陈某B的社保卡通过陈某A借给其亲戚胡某C用于冒名住院,先后三次共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费用12773.81元。为挽回医保基金遭受损失,市人力社保部门立即向公安部门进行报案。经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依法追回了胡某C冒陈某B住院骗取报销的医保基金12773.81元。而介绍人陈某A也受到了被判处罚金二万元的刑事处罚。

人力社保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要树立正确的医疗费用报销观念,增强法律意识,管好、用好自己的社保卡,请勿冒用他人社保卡,也勿将自己的社保卡转借他人使用。否则,将受到行政处罚,骗保金额大的,涉嫌犯罪的,还将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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