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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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狮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出台。根据该方案,今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的总目标责任任务为600户。中央、省、泉州、石狮各级都有农村危改鼓励政策,我市房屋为危房(含石结构房屋)的农村居民应抓住有利机会,尽快实施危房改造。
据了解,今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有三类,包括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下达的任务、中央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和泉州市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各级都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明确的鼓励政策。
财政补助政策方面,补助对象重点为居住在C级、D级危房中的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对低保户家庭,石狮市级财政按实际居住人口予以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每人12000元,每户最高不超过48000元。低保户家庭翻建改造的房屋若属石结构房屋,泉州市财政按实际居住人口予以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每人6000元,每户最高不超过24000元。纳入中央、省下达任务的改造对象,其综合补助标准均为每户9200元,但要求改造房屋面积不能超过100平方米。
方案还明确了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的政策支持,提出要积极落实《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切实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信贷支持工作的通知》精神,利用好长期优惠贷款政策,以市为单位,整合打包申请危房改造项目贷款。2016-2018年,对D级危房农户的危房拆除重建贷款提供贴息补助,给予D级危房拆除重建的农户每户不超过3.5万元危房拆除重建贷款90%的贴息,贴息期限1年。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和我市财政各承担50%。市财政局将农村危房改造地方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并结合实际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改造对象融资贷款贴息补贴,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农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方案还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资金监管、操作程序、质量安全管理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记者 吴汉松 通讯员 张振海)
内容转载自:石狮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