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调整为1.5%,此项政策的实施,将为参保单位每年直接“减负”3000余万元。
据介绍,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就业稳定,依据省有关政策,我市迅速将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落实到位,当月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调整为1.5%,个人缴费费率由由本人工资的1%调整至0.5%,整体缴费比例由3%下调至2%,下降了一个百分点。据了解,失业保险实施降费率政策,2015年将为我市用人单位缴费减轻经济负担3000余万元。
(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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