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应该如何保管?万一丢失是不是可以补办呢?

来源:12333社保管查询管家作者:日期:2020-12-07

职工档案材料,应当有专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管,尽量不要个人提取或携带职工档案。否则一旦丢失,麻烦可就大了。

档案材料的分类

档案材料一般分为10大类。履历材料,自转材料,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学历和职称、职业资格材料,政治、历史情况审查材料,入党、入团和民主党派的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出国、离退休、退职等材料、另外就是其他可供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档案材料是考察和评价一个人的重要依据,一旦丢失将是个人重大信息的损失,无法补办。

如果丢失怎么办?

个人档案材料丢失怎么办?这种情况下,我们在未来使用的档案材料时候就会面临麻烦。没有档案了,只能找其他证明材料。

比如证明学历学位,一般还需要本人的学历证书,如果证书丢失,也可以到相关网站上打印证明材料。如果大学学籍档案丢失,应当去学校教管部门查找自己的学籍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对普通人密切相关的,实际上主要是就业档案材料。就业档案材料丢失,要找就业服务部门。一般当年办理就业手续时,都会有相应的备案登记,也就是业务的花名册。查找到当时企业办理业务的备案记录,证明自己是这个阶段就业、解聘的,再加上社保电子记录的佐证,一般也可以作为退休使用。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各个政府部门都在推动无纸化办公。相应的入职手续、参保手续和解除手续,都可以网上办理,电子信息记录都存在电脑中了。所以,补办也非常简单,只要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就可以查询或者随时打印。青岛为了让使用者放心,打印的材料上无需盖章,还专门了生成验证的二维码。对于没有录入电脑的老档案,由于本身是手写,电子无法识别,就过需到相应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查找存放的业务档案了。

劳动合同,一般原人单位还存在的话,只要再找一份劳动合同盖章签字就行了。像一些用人单位一直都不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被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时,劳动监察部门要求他们补签劳动合同也是一样的道理。

一些难以补办的档案

多年来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社会情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在改制或者破产的时候,导致职工档案缺损丢失的现象。如果当时发现,还可以补办一些证明材料。如果拖延到现在,由于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一些原有的用工主体已经不存在,只能查找业务部门档案了。尤其是七八十年代我们参加工作时的档案,就业部门也不一定存档,有些原始业务档案就不知去向了,这样就很难再进行有效材料的证明了。只能去档案局或者原企业主管行政部门碰碰运气。这些职工档案一般关系到视同缴费年限或者特殊工种的工资、工作岗位调整,所以一般建议有这样职工档案的群体,提前核实。否则,一旦查找不到影响退休可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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