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获悉,文登区2020年度“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受理工作自2020年9月21日开始申请,于10月30日结束。
一、申请流程及其范围
申请人员携带身份证或二代社保卡、失业证(或失业登记记录)、户口薄或居住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保障所申请(威海市内非文登籍符合条件人员可直接到文登区社保中心综合柜员窗口申请)。
特别提醒:灵活就业人员需要详细填写灵活就业信息,工作人员实地稽核(灵活就业地点须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认定范围: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以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灵活方式实现就业的人员(不包括从事第一产业务农,家务劳动者,以及领取营业执照或是成立公司的法人、股东或个体工商户)。主要包括:小店经济、街头摊贩、以个人身份从事职业活动的自由职业者,工厂领货帮工、工厂零工或是家政服务人员等。
二、申报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文登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下列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报补贴:
1.上年度末,女性年满40 周岁、男性年满50 周岁的本市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
3.低保家庭成员;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
5.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在补贴范围:
1.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2.申请年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3.已享受完一轮就业扶持政策的;
4.属本市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前在最后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满一年的;
5.属于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的;
6.申请年度登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为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的;
7.申请年度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机构法人代表的;
8.申请年度登记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合伙人的;
9.无正当理由3 次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上岗以及拒绝接受其他公共就业服务的或终止就业要求的;
10.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四、补贴标准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只参加养老保险的,每人每年3850元。
五、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年限累计计算。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期限可延长一年(注:2019年度审核通过人员和符合延长期限的人员灵活就业状态不变不需要重新申报自动复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