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形势,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及家属的服务需求,市民政局对有关防控措施进行优化完善。
有序放宽养老机构家属探视程序。鼓励采取预约方式开放养老机构探视,养老机构探视人数、探视次数、探视路线、探视区域由养老机构结合设施条件和接待能力自行确定,各区不作硬性统一要求。对于进入生活区探视的,应当做好消毒、登记及防护措施,不要求穿戴防护服;对同一房间内居住的老年人,原则上不安排同时接待家属探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探视人员不得进入养老机构:
15天内曾接触入境回国人员;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有发热、咳嗽、流涕、腹泻等疑似症状;属于无症状感染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情况不明的境外、市外探视人员。养老机构一般不接受外地来沪参观访问,特殊情况接受参观访问的,应当落实防护措施,且不进入生活区。
老年人和工作人员返院、新入院管理。凡入院前2日内进行核酸检测且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直接入院,不需隔离。其他情况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有序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通知》(2020年5月8日)执行。
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护中心以及老年活动室、睦邻点等场所,应尽快恢复开业,原则上应于6月底前全部恢复服务。以上场所在做好各类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可开展30人以内的授课、讲座、培训等活动,难以保持安全距离的活动,人员应佩戴口罩。
社区食堂、助餐点提供堂食服务,可实行分时段、分散就座用餐。
各类为老服务场所可以正常使用空调。使用中央空调时,应加大新风量,加强通风换气。其中,使用全空气系统的中央空调时,应关闭回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