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文章】我国社保领域财政补贴支出现状及存在问题初析——以西部某县为例

来源:奉节微社保作者:日期:2016-06-22

       在我国,财政补贴支出属于财政转移性支出的一种常见类型,近年来在促进和稳定就业、鼓励创业、保持经济活力等方面发挥了许多积极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以社会保险领域为例,目前存在财政补贴的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补贴、国有企业下岗的单、双解人员享受社保补贴(补贴额度=缴费额度的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村(社区)四职干部参加城镇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贴)、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稳岗补贴。此外,还包含诸多代为发放的补贴资金,如乡村民办教师、退伍军人补贴(补助)。


———财政补贴都有哪些分类?


      以社会保险领域为例说明,从发放财政补贴对象可以将其细分为补贴到个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补贴到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两种;从补贴的项目可以将其细分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类。


      从大的方面来说,社保基金出现亏空,财政将进行兜底弥补解决,方式可以有多种,目前提法较多的是无偿划拨部分国有资产用以充实社保基金,但是目前全市实行的是基金倒挂市、县财政分担制,以工伤保险为例,每年市上给各区县下达当年支付限额,超过支付限额后将启动市、县财政按比例共同分担缺口,目前在区县一级,尤其是库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区县由于工业经济受到限制发展,库区水淹等因素影响,仅有的几家国有企业大量关闭破产、外迁,划拨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的做法很难实现,唯一的途径就是财政补贴。


———财政补贴规模有多大?


      这里仅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为例,2016年居民个人缴费(一档:110元;二挡:280元),财政补贴的标准是380元每人每年(各年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标准对比情况详见:附表1)。


      以西部某县为例,该县户籍人口107万人,常住人口80万人,参保人数近三年来维持在100万人左右,以100万人参保为例,财政(主要为中央财政和市财政两级)年补贴西部某县医疗保险的资金=100*380=38000万元(2015年该县全口径财政收入30亿元,相当于当年财政收入的12%)。个人缴费部分大部分进入个人账户,也有部分金额进入门诊统筹费用,财政补贴资金部分100%进入基金住院统筹部分。因此,可以说老百姓住院报销的医疗费用都是国家财政补贴资金予以报销的。


      题外话:但为什么依然需要群众每年缴纳一定金额的参保费用呢?这里主要是考虑到:一是要加深群众“参保缴费是享受待遇这一权利义务的前提”的概念;二是个人缴费部分进入个人账户资金在没有使用的情况下,依然是医保基金的一部分,有利于壮大医保基金规模,提高统筹保障水平和层次。


——财政补贴存在哪些问题及对策建议?


      目前,在社会保险领域,财政补贴支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政补贴有特殊前提,无法实现补贴全覆盖(不像农村粮食直补、良种补贴、购买农机具补贴那么直接补贴到人到户)。具体表现就是财政补贴以群众参保缴费为前提,“不参保缴费,不享受财政补贴”,使其补贴范围因为参保扩面因素的影响无法真正实现全覆盖。


      建议:改革现有财政补贴方式,使财政补贴从基金收入变为参保群众直接补贴收入,这样有望进一步提高参保覆盖面,进而使更多的人能享受到这一财政补贴政策。


      二是财政补贴具有隐形性,群众获益感受不直接。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例,中青年可以按照100—1000元10个档次(每增加100元增加一个缴费档次)+1500元+2000元共计12个档次选择参保缴费,财政按照对应12个缴费档次给予最低30元(对应缴费档次100元),最高140元(对应缴费档次2000元)的补贴,但是补贴不是发现金给参保人,而是直接打入参保人的个人缴存基金。相当于参保群众缴费个人账户累计额度=(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利息。


      由于城乡参保群众享受养老金需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女都必须年满60周岁),因此从参保缴费到退休领取养老金之间有一个很长的时间间隔,使这种财政补贴方式具有了“隐形性”的特点,群众获益感受不直观,对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扩大参保覆盖面助推作用不明显。


      建议:坚持收支两条线,参保筹资为收,财政补贴为支,改变过去财政补贴为基金收入的一部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档次金额,个人缴存部分即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对于参保缴费的群众财政补贴以直补的方式予以打卡发放到人。


      三是多重因素导致财政补贴效率低,重复补贴增大财政支出规模。目前,从全国大范围来看,大部分省市区依然实行的是医疗保险市(地级市)级统筹,在国务院的力主下目前正在从市级统筹向省级统筹迈进,但步伐有快有慢,各地的医保信息系统全国未联网,城镇、城乡两种医疗保险体制并行,导致部分地方为扩大基金规模出现违规“垫资现象”严重,间接导致财政补贴资金重复补贴,从而达到了壮大基金池的目的。


      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为例,参保筹资实行的是地方管理原则,而现在农村地区人口流动性非常大,许多农村居民在外务工期间就近参保了当地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但由于信息无法实现共享,当地出于多重因素(完成上级下达的参保人数和参保率的考核、防范当年未参保又身患重病无钱医治需要民政救济、套取参保返现奖励、扩大留存在当地的住院统筹基金规模等)考虑会代这部分人参保缴费,进而增加了财政补贴的规模和负担,出现了所谓的“财政重复补贴”。


      建议:逐步实行参保缴费实名制,改革现有缴费模式,变现金缴费为银行代扣代缴,取消参保返现奖励,可以有效杜绝代垫资现象,进一步做实参保人数和规模等数据。


      四是财政补贴对象不精准,导致补贴丧失公平性。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为例,有关部门出台的规定“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上年度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均可以申报稳岗补贴”。且补贴额度更是达到了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从西部某县的实践来看,裁员率为0%的大型国有五大银行等国企赫然在列,一向是“税收大户”的烟草公司也一并入选,这就足可见这一补贴政策虽好,但依然无法掩饰的是补贴对象不精准这一致命问题。


      建议:各有关部门在制定有关涉及财政补贴政策的时候,要更加注重社会的公平性,要瞄准财政补贴对象,立足精准二字下功夫,既要明确补贴的基本前提,也要明确补贴对象的范围。


(特别说明:以上内容仅为浅层次分析探讨,不作政策解释。欢迎各路英雄批评指正!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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