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门峡市财政局
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的通知
三人社(2016)2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豫人社<2016> 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卢氏12333作者:日期:2016-06-17
三人社(2016)2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豫人社<2016> 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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