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来源:卢氏12333作者:日期:2016-06-17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门峡市财政局
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的通知


三人社(2016)2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豫人社<2016> 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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