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试点工作开展一年来,全区纳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资金突破10亿元大关。
试点工作文件下发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的模式不仅在南宁、柳州、百色和防城港等4个试点市范围内全面贯彻执行,全区其他各非试点市也积极参与推进此项改革。截至今年7月,全区实行三方监管金额总数已达10.563亿元,其中4个试点市实行三方监管工程项目数为3820个,实现三方监管金额7.31亿元。同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系统也全面上线,实现了由线下监管转为线上监管,有效解决了各地人社部门及合作银行缺人手、部分银行网点覆盖率低的短板,同时也为企业缴存保证金提供极大便利。
为加大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改革,自治区于8月起将全面推行三方监管制度:在相关文件下发之日起,全区所有新设立的工程项目均按文件要求执行,对由人社部门监管的施工方缴交的保证金实行全面三方监管;各设区市要严格按照区人社厅的部署开展工作,使用统一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
全区将在原有3家合作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的基础上,按照准入条件增加相关银行。以上银行将作为第一批全区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工作的合作谈判银行,根据合作方案设定的条件提出合作申请,合作协议按程序经区人社厅、合作银行双方同意后,签订合作协议,正式列为合作银行。后期会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和实际需要,继续增加其他符合条件的合作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