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市人力社保局发布!

来源:江南论坛作者:日期:2016-10-31


各位乡亲父老

嵊州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已经开始缴费


有关信息小编统统列出来了

抓紧看,赶紧缴


一、参保对象

1.本市户籍且未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障的人员;


2.非本市户籍的本市学校、幼儿园在册的学生(儿童)以及本市在职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筹资标准

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每人1000元,其中参保人员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贴每人700元。

 

下列对象经本人在11月15前申请,其个人缴费部分可以免缴:持有《嵊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或《嵊州市城乡困难家庭救助证》(不包括就学困难对象)家庭中的人员、民政在册孤儿、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持有《浙江省抚恤优待证》的重点优抚对象。




三、参保缴费时间

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2月20日。


四、缴费方式

居民医保缴费采用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或社会保障市民卡(以下简称市民卡)代扣代缴与乡镇(街道)、村(社区)收缴相结合的办法。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社保卡(市民卡)扣缴

11月30日以前,参保人员将个人应缴金额存入社保卡(市民卡)中,由银行扣缴。参保人员到本人社保卡(市民卡)相对应的银行(卡面左上方印制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嵊州农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存入300元,并签订代扣代缴协议。银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金额的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社保卡扣缴需注意的事项:

1.社保卡更换为市民卡的,须重新与市民卡上指定的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2.一户家庭多人参保的,应分别存入个人名下的社保卡中;

3.原来参加职工医保、需参加2017年居民医保的人员,需先到社保局业务受理科办理职工医保中断手续后才能参加;

4.下列人员参保不能通过银行代扣代缴,只能到村(社区)缴费:(1)参加2017年居民医保但2016年未曾参加的人员;(2)持非本市社保卡、2017年需在嵊州市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3)未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人员。

 

第二阶段

村(社区)收缴

12月1日以后,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根据应缴未缴人员(即银行扣缴不成功的人员和其他信息系统遗漏人员)名单组织人员开展收缴,确保通知到每一名应缴未缴人员,并在12月20日前将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金额缴入指定银行帐户。

文章来源:嵊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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