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立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1993年首批通过国家评审、2013年首批通过山东省复审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枣庄市医教研和技术指导中心。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助产专业技术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有关事项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
本次招聘共计60人。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1、报名
时间:2016年10月26日—28日(8:30—11:30、14:30—17:00)
地点:枣庄市立医院门诊五楼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632—3288012、3288049
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1份、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护士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彩色同版照片3张。对按时提交护士执业证原件确有困难的人员,可在报名时先提供复印件,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原件。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实际报名人员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确定初选人员。进入初选范围的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
3、考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对初选人员进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11月6日上午9:30-11:30
笔试科目:护理学、助产专业基础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50%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在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公布。
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枣庄市立医院网站)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技术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法,重点考核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记分,按50%计入总成绩。
面试考务费为70元,领取面试准考证时收取。
(3)面试结束后,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分类确定。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公布。
4、考察体检
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5、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枣庄市立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受聘人员,按《枣庄市立医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缴纳社保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枣庄市立医院
2016年10月19日
附件:
1、枣庄市立医院招聘护理人员岗位统计表
2、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