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西安市救助管理站是西安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根据《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增加西安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西安市救助管理站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复函》(市编办函【2016】6号)精神,为尽快补充编制外聘用人员,依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市人社发【2014】170号)和《西安市民政局关于部分局属单位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西安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1、护理员47名(男28名,女19名,按护理工作需求设置);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水工1名;电工1名;园艺工1名。
要求:男性,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年龄计算截止2016年10月8日。
(二)西安市救助管理站
1、救助员21名(按救助工作需要设置:男15名,女6名);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教师资格证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医务人员2名;
要求: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具备处方权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水电工1名;园艺工1名。
要求:男性,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年龄计算截止2016年10月8日。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社会福利和救助管理事业;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及学历;
5、本次招聘人员应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西安市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下进行,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发放准考证、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公平公正,招考相关工作由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西安金领人力资源信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进行。
(一)公告时间(西安市民政局网)
2016年10月17日(星期一)--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
(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星期一)--2016年10月25日(星期二)。每日9:00-12:00,14:00-17:00 。
报名地点:陕西省体育场南区二楼六门(西安金领人才市场)。
报名方式:本人携带户籍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资格证书、个人简历、3张近期两寸证件彩照报名。98年以后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上的学历信息并现场打印。报名人员对自己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由西安金领人力资源信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用人单位负责。报名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资格。
报名费用:50元(笔试1科),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规定。
(三)准考证发放
2016年11月1日(星期二)--2016年11月2日(星期三)至报名地点领取。每日9:00-12:00,14:00-17:00 。
(四)考试本次考试由西安金领人力资源信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考试分笔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面试成绩/2。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等。
(3)成绩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在西安市民政局网统一公布,应聘人员可拨打029-85248782(每日8:30-12:00,14:00-17:30)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2、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按照笔试情况,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资格复审。按岗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之上且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西安市民政局网统一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西安金领人力资源信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笔试成绩排名逐次递补。
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安排在西安市民政局网统一公布。
3、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内容为专业测试或专业解答。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出现并列,按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试题,按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予以淘汰。
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西安市民政局网统一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确定的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主要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要求,通过走访、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报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安市民政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 岗前培训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均应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培训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八) 聘用与待遇
1、所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编制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29—85396955;联系人:陈娟
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金领人力资源信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17日
(来源:西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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