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

来源:成都社保作者:日期:2016-10-19

点击上方“成都社保” 可以订阅哦!1996年后参保的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的人员还有增发养老金。1996年前参保的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组成,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的人员还有增发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增发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指数)÷2×1995年12月31日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

温馨提示: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工作人员无该项待遇。 增发养老金增发养老金=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指数×累计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增发比例。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川劳社发〔2006〕17号);3.《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川劳社发〔2006〕18号);4.《成都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5.《成都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6〕134号)。
基本养老金计算举例本资料未尽事宜以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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