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指数)÷2×1995年12月31日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
温馨提示: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工作人员无该项待遇。 增发养老金增发养老金=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指数×累计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增发比例。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川劳社发〔2006〕17号);3.《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川劳社发〔2006〕18号);4.《成都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5.《成都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6〕134号)。
基本养老金计算举例本资料未尽事宜以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