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医疗保险到康复保险——康复科学的经济支撑

来源:瑞斯坦作者:日期:2016-10-18

中国健康服务领域的现状是:医学科学=健康科学,医疗保险≠健康保险。主要体现:一方面,医学科学垄断了健康科学的学科话语权,把所有与健康相关的学科统统称为医学,如物理医学、运动医学、营养医学、预防医学、保健医学、康复医学、艺术医学、社会医学等等;另一方面,医疗保险垄断了健康资源配置权,把运用与健康相关的学科知识和技术进行治疗的方法有选择性地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比如,国家规定只有20项康复治疗项目可以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而工疗、农疗等作业治疗、娱疗、音乐治疗、运动治疗等文体、艺术治疗等等,却以与医学无关为由被拒绝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依据ICF系统理论(世界卫生组织2001年发布的《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推论,从健康状态到疾病状态中间客观存在一个无病状态或障碍状态(疾病之前的亚健康状态和疾病之后的非健康状态,包含残疾状态),从生命周期全过程来看,绝对健康状态或绝对疾病状态是很短暂的,属于异态;无病状态即障碍状态是漫长的,属于常态。短暂的疾病状态已经有了发达的医学科学干预和高水平的医疗服务供给,有了医疗保险强有力的经济支撑。然而,漫长的无病状态或障碍状态却没有学科干预或专业服务,没有强有力的经济支撑。时代呼唤新的学科诞生和新的服务供给,那就是康复科学和康复服务。时代呼唤新的经济保障制度,那就是康复保险制度。


康复服务是活动障碍人永恒的第一需求,长期需求,甚至是生命周期全过程需求。康复主要针对疾病前的障碍(亚健康)和疾病后的障碍(非健康),甚至疾病中的障碍。而医疗是病人在生命周期全过程中的阶段性短暂需求。医疗主要针对疾病、病态和病人,对健康只负8%的责任。在生命周期全过程中,康复需求的时间跨度比医疗需求的时间跨度要长得多,康复需求的项目比医疗需求的项目要多得多,康复需求的供给渠道比医疗需求的供给渠道要多得多,康复需求可选择运用的学科比医疗需求可选择运用的学科要多得多。康复需求比医疗需求要宽泛很多,只要有障碍,有亚健康,有非健康,就有康复需求。康复与障碍是对应关系。(见图1:康复需求与医疗需求)也可以说,康复事业是大民生事业,康复服务是大健康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康复需求所消耗的资源比医疗需求所消耗的资源要少得多。病人在医疗过程中几乎将医疗保险资源消耗殆尽,漫长的康复需求却没有任何资源可以支撑,医疗与康复这两个健康服务过程中的资源配置严重失衡,一方面过度医疗和医疗资源浪费;另一方面,缺乏康复和康复资源严重不足,造成健康概念被扭曲,生命质量不高。

来自于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信息显示,广东省2013年医疗保险收入与支出情况:总收入976.57亿元,总支出727.72亿元。工伤保险总收入60.97亿元,总支出38.68亿元。根据综合医院康复科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推算,康复医疗的费用占医疗保险支出的比例很低,仅占2% 左右,约14.55亿元;工伤保险支付医疗占80%,支付康复占20%,(其中医疗康复占80%,职业康复占20%),约7.74亿元;据了解,2013年广东省教育系统特殊教育经费总支出1.32亿元左右,2013年广东省残联系统康复经费总支出3亿元左右。无论是医疗康复还是非医疗康复,康复总费用(卫生、教育、人社和残联系统)占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支付比例都非常低,约3.30%。(见图2:医疗资源与康复资源配置严重失衡图)政府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的目标是公平,所以,均衡配置医疗资源和康复资源刻不容缓。在市场化视角下,充分遵循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规律,具体措施就是创建康复保险,与医疗保险一起分享健康资源的配置权。

长期以来,中国的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医患矛盾紧张等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与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效率低、缺乏公平性有关。传统的医疗卫生资源包含了医疗服务资源和公共卫生资源。随着医疗卫生事业逐步发展为现代健康服务业,那么,健康服务可以划分为医疗服务和非医疗服务两大类别。为了方便论述,笔者将非医疗的健康服务称为康复服务,健康服务资源包含医疗服务资源和康复服务资源。如何提高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市场主体与配置主体及配置方式的关系,以及在配置过程中政府和市场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值得我们认真研究探讨。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要适应经济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如今已基本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无论是经济工作还是非经济工作,都必须在市场化的大背景下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谋划和安排。如何确保多元化市场主体在统一的市场化环境下依法依规、公平公开、有序竞争,考验政府的宏观治理能力。


市场化多元主体及其资源配置主体与配置方式。要弄清楚搞明白如今的市场化大环境,如何理解“市场”这个词显得尤为重要。市场是个中性词。市场的含义,狭义的市场是指相对于政府、社会而言的企业,是法人的一种组织形式;广义的市场是指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本经济规律。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的交换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价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当市场供给大于市场需求,即供过于求时,价格向下波动;当市场供给小于市场需求,即供不应求时,价格向上波动;当市场供给与市场需求达到均衡时,交换价格为均衡价格。价格必须真实或基本真实反映价值,这是市场化的核心。价格大幅度偏离价值属于市场失灵,政府必须用宏观调控政策加以干预。在市场化大环境下出现多个市场主体,即市场化多元主体(见图3:市场化多元主体)


在这个市场化大背景下,不同性质的市场主体,其资源配置主体和配置方式是不同的,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不同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一方面,可以理解为“价格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也可以进一步理解为“供求关系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也不可忽视政府作用的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显然是指广义的市场。


市场化多元主体有非营利组织:党政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营利与非营利混合组织:社会企业法人;营利组织:企业法人。这些法人组织的资源配置由市场和政府共同决定。但是,企业法人(公益性国有企业除外)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其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是市场,即市场是资源配置主体,配置方式主要是供求关系。政府作用也不可忽视,不能放任市场自由发挥,而是主要依靠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加以干预;党政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组织法人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非经济组织,其资源配置由政府依据对供求关系的基本判断决定,即政府是配置主体,并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其配置方式是强制性法律法规。但是也不能忽视市场的作用,不能放任政府自由发挥,可以在价格管制的基础上,实行优质高价,低质廉价的价格浮动机制;社会企业法人以非营利与营利的混合体存在,其资源配置可根据其营利与非营利的混合比例来决定市场与政府的作用比例。


健康服务资源配置主体与配置方式。健康服务属于社会服务领域,必须遵循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走市场化发展道路。任何组织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都是有价值的,都可以用价格体现出来。价值规律与市场机制是提升组织绩效的基础,是被实践证明最有效的手段。把公益组织(包括政府组织、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提供的公益服务理解为免费服务是片面的,即使是免费服务,其服务是有价值的,可以用价格体现出来,服务使用者无支付能力可以由政府财政或社会捐赠买单。当前国民对健康消费和免费服务缺乏理性判断,不具备一步到位实行免费服务的条件,应从适当比例自费逐步过渡到全免费服务。现阶段免费服务可能直接导致两个后果:一是服务使用者不知道服务的价值(价格),不懂得珍惜,造成资源浪费;二是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服务没有价值(价格)高低区分,造成效率低下,吃大锅饭。所以,必须服从高质高价、低质廉价的价值规律。


健康服务机构以企业法人(公益性国有企业除外)形式存在的,服从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配置方式主要是市场,即供求关系;以非企业法人(商业性国有企业除外)形式存在的,服从政府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市场作用。配置方式是政府,即以医疗保险条例、生育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等健康保险法律法规为主,商业健康保险为辅。健康服务是技术性和人文性都很强的服务领域,是人命关天的特殊服务领域,服务提供者与服务使用者双方在技术层面的信息和话语权严重不对称,势必要求健康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法人组织规则依法运行。如果坚持健康服务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坚持健康服务领域资源配置由政府按价值规律决定和更好发挥市场作用的原则,那么,健康服务就几乎没有利润空间,健康服务领域本来就是一个不应该有过大利润空间的社会服务领域。目前的现状是非企业法人的健康服务机构在政府监管严重缺位的情况下,没有按照非企业法人的规则依法运行,没有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没有向社会公开收支情况,接受舆论和全社会监督,反而按照企业法人的规则违法违规运行,造成健康服务市场严重商业化,人为创造了健康服务行业的利润空间,引诱非企业法人的健康服务机构转向企业法人的健康服务机构,给企业法人的健康服务机构诱惑利润的生存空间,诱导社会资本投资健康服务领域,使健康服务市场成为商业化的逐利市场,甚至是资本赌场。


没有利润空间的健康服务市场,不等于健康服务从业人员就会下岗失业,也不等于健康从业人员就没有职业地位和经济地位,依据其技术水平和劳动付出,按照市场价格机制,健康服务从业人员同样可以获得一份可观的有尊严的经济收入,其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核心骨干可以像企业CEO一样,实行年薪制。在一个几乎没有利润空间的健康服务市场,由老百姓按价值规律和市场规则自由选择,那么,为普罗大众服务,以企业法人形式存在的健康服务机构就没有多大生存空间,必然被市场淘汰,只剩下少量高端商业性健康服务机构。健康服务应该坚持非营利性和公益性原则,但是,可以探索公益与商业的混合体。所以,健康服务业应该以健康服务事业为主,健康服务产业为辅。


公平均衡高效配置健康服务资源。健康服务资源包含医疗服务资源和康复服务资源。那么,就应该建立与医疗保险并列的康复保险制度,完善健康保险体系。目前,只要与医疗服务相关的康复服务项目基本上已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医疗保险的空间有限。然而,受陈旧观念影响,大部分康复服务项目与医疗服务无关,很难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虽然江苏、安徽、内蒙古和广东省国家规定20项以外的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医疗保险取得了突破,比如,广东省部分职业康复服务项目纳入工伤保险;广东省江门市将部分辅助器具适配和社会康复等康复项目纳入医疗保险,并享受家庭病床住院报销待遇。但是,要像美国一样,将所有非医学的康复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报销仍然需要漫长的发展过程。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中国实际,单独建立康复保险制度与医疗保险制度并列,比较符合中国国情。随着我国民生保障事业的不断发展和经费投入的不断增大,为确保更多的资源投入用于康复事业的发展,满足活动障碍人(主要是残疾人)长期的康复需求,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应在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义务教育、养老制度的基础上,单独建立康复保险制度,形成健康保险体系,即健康保险包含医疗保险、康复保险(护理康复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养老保险。


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大病保险进行有效整合,并在此基础上,康复保险制度设计可以考虑将现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减半,作为增设康复保险缴费基数,均衡配置医疗服务资源和康复服务资源,老百姓保险缴费负担不变。这样,可以确保病前、病中、病后既可用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也可用康复保险支付非医学治疗费用。表面上看,增加了康复保险,似乎康复保险与医疗保险之和会大于原来的医疗保险;实质上,在病前、病中、病后用康复科学干预,花费了康复保险基金,但最终结果会导致医疗保险支出减少,康复保险与医疗保险之和会小于原来的医疗保险,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见图4:医疗服务资源与康复服务资源均衡配置)


同时,允许现行养老保险基金的50%以上可用于支付老年护理康复费用。运用医疗手段进行康复的,可选择医疗保险支付;运用非医疗手段进行康复的,可选择康复保险支付;如果属于老年人护理康复的,可选择养老保险支付;如果属于工伤导致障碍需要康复的,可选择工伤保险支付;如果属于生育生产过程导致障碍需要康复的,可选择生育保险支付;如果属于青少年教育康复的,可选择财政特殊教育专项经费支付。


在健康社会保险体系等社会保险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建立康复商业保险制度,形成健康商业保险系列,作为健康社会保险系列的有益补充。同时,参照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康复救助制度,形成以健康社会保险系列为主体,健康商业保险系列、康复救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为补充的健康保障体系。(见图5:健康保障体系)在没有建立康复保险制度之前,只要与生物医学相关的医疗康复项目所需费用均可在医疗保险支付;只要与特殊教育相关的教育康复项目所需费用均可在特殊教育专项经费支付。在康复保险制度建立及健康保险系列完善后,康复项目所需费用支付渠道由康复需求者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瑞斯坦公司可以提供专业的康复学科服务支持


我公司可以提供专业的:

康复整体解决方案

专项解决方案

单个设&设备组合


关于瑞斯坦——

河南省瑞斯坦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是在祥和康复产业技术研究院,瑞禾基金会,翔宇医疗等致力于需康复病人慈善救助的基金会及国内最优秀的康复技术硬件生产企业的支持下成立,在全国范围内为区域医疗机构提供康复医疗一体化建设服务为核心的企业。


     瑞 斯 坦    


使命:致力于康复医学区域一体化建设


口号:康复整体建设第一品牌


目标:三年内建设100个区域一体化项目



瑞斯坦可以提供哪些服务?

1、科室规划

2、人才培训

3、专家扶持

4、科室管理

5、科室运营

6、信息化网络技术


关于瑞斯坦


东北大区:张建刚18839769189

华北大区:张建刚18839769189

华东大区:苑    辉15737250275

办公电话:15737299551

 

欢迎关注瑞斯坦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