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方网》
天津社保对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注资工作即将开始,首月注资到账时间为10月28日。
根据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出台《关于优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年10月起,按照统账结合模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当月个人账户金额的70%实行注资管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划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参保人员可自行提取,用于补偿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支付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健康体检等费用。其余30%继续实行记账管理,专项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保政策内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
10月15日前激活医保卡金融功能的用户,28日起就可以领取当月医保卡个人账户部门70%的金额。没有激活的居民,需携带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卡所属银行各网点柜台办理激活手续哦!由于各银行激活手续所需材料或有不同,激活问题咨询请致电各银行网点。注资问题咨询请致电社保分中心(和平分中心:27825003;河东分中心:24237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