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 应在哪给劳动者办理社保?

来源:范县创业作者:日期:201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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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女士在青岛某饮品公司工作,劳动合同是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公司在济南市。今年8月,王女士生病时才发现,劳务派遣公司将社会保险费缴纳到了济南市,从而导致王女士无法享受青岛市的医保待遇。劳务派遣公司推脱说已经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请问王女士应该在哪里参保?
解答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王女士的用工单位所在地是青岛市,因此劳务派遣单位应该在青岛市给王女士参加社会保险。
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
  第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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