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从即日起,省外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太原买房也可申请贷款了。
置业地不一定就是公积金缴存地,这是目前很多购房者面临的困境,因为这直接影响到公积金贷款的使用。从最近一段时间各地所公布的公积金新政细则来看,不少城市都提出了放开公积金异地贷款,部分城市甚至将范围扩展到全国。即日起,太原也将此项业务从省内扩展到全国。
据悉,在国内其他城市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的缴存人,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住房消费行为,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和贷款担保,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的,除按中心规定提交相关手续外,还须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下简称《缴存证明》),《缴存证明》需要加盖借款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印章。
职工在申请异地贷款后,承贷部门会通过个人贷款管理系统提交审核请求并将《缴存证明》复印件报送至中心个人贷款管理处,个人贷款管理处核实《缴存证明》所记载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信息系统内审核通过后,承贷部门继续办理剩余贷款手续。
发放异地贷款后,太原会将《缴存证明》回执邮寄至借款人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并将邮寄凭证存入借款人贷款档案。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哈尔滨、太原、石家庄、成都、海南省、乌鲁木齐、贵阳、西宁、杭州、银川、厦门、福州18个城市实现全国范围内异地贷款,即在全国其他省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这18地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
此外,在太原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无论是外地户口还是本地户口,异地购房都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需提供所购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据原件等材料。只要材料齐备,一般1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贷款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