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你参保了吗?

来源: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日期:20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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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成都市统一部署,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征收工作现已正式启动。怎么缴?何时缴?缴多少?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参保对象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蓉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师院校)、托幼机构的在册、在园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者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散居儿童;具有本市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从业年龄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居民,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的农村居民(不含现役军人)。

(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参加了2017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农村居民。

二、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7年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和每人每年320元两个档次;

大学生、中小学生、婴幼儿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

(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2017年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30元和每人每年460元两个档次。参保人员自愿选择购买,按年度缴纳,参保后不退费。

初次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有效期为201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大学生、学生儿童不缴费即可享受,待遇有效期同基本医疗保险)。

(三)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2017年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6元,参加基本保险时合并征收,已参加大病互助补充保险的参保人员不再另缴费;大学生、学生儿童不缴费。

三、参保缴费方式

(一)在册学生、在园幼儿由学校、托幼机构组织参保,代收保费。

(二)其他城乡居民和散居儿童持户口簿或居住证到乡镇、村组(社区)办理银行代扣或参保缴费手续。

四、缴费(代扣)时间

2016年8月10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2016年10月10日,合作银行首次扣缴签约居民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险费。2016年11月10日,合作银行补扣缴签约居民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信息录入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新生婴儿出生后60日内,凭本县入户手续到政务中心医保局或乡镇就业和社保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参保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五、社保卡办理

初次参加2017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卡》遗失、损坏的,请到参保地的乡镇就业和社保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六、报销比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项目报销比例为:1.按低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2.按高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82%,三级医院65%。

(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比例: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实行级距式分段按比例报销。高档次:0-1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77%;10000以上-3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0%;30000以上-5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5%;50000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90%;低档次:0-1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38.5%;10000以上-3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40%;30000以上-5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42.5%;50000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60%。
      (三)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无病种限定,而是按费用核定。支付标准:由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按70%的标准支付,一个治疗年度内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累计支付大病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不超过15万元。

(四)学生儿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5%。

七、咨询电话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

金堂县医疗保险管理局6830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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