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锦上添花穷人雪中无炭,住房公积金别搞了

来源:録音筆作者:日期:201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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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提出建议,重新审视住房公积金并研究如何改。这个想法基于住房公积金制度施行二十多年来逐渐出现的偏差和问题。


苏海南认为该制度近些年来实施结果已经违背了弥补购房欠账的初衷,实际造成新的收入差距。发展至今,住房公积金给收入高的人锦上添花,收入低的人雪中没送炭。

根据《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十二五”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56970.51亿元,年均增长15.74%,期末缴存余额比“十一五”期末增长129.63%。显示出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极低。


苏海南也肯定了《中国经济周刊》报道中的一份数据分析:“统计显示,2015年全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14549.46亿元,比上年增长12.29%。在缴存人数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企职工占60.16%,远远超过‘半壁江山’”。


苏海南是研究收入分配领域的专家,在与《録音筆》(微信ID:recorder2016)的对话中,他解释了如何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想法的原因,并提出应分近期和长远采取不同措施。

 

住房公积金实施结果拉大了贫富差距


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前些年大都还有福利房分配或优惠价住房购买,他们全能够建立住房公积金。而广大的中小微企业,效益不太好,生产经营环境不太稳定,职工的工资水平相对也偏低,恰恰是这些工资中没有含购房额度又没有福利房分配的群体,却没有能力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録音筆》:为什么提出分近期和长远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议?


苏海南:计划经济条件下长期实行低工资,工资里面没有含购房的额度,只能由单位实物分配住房。1992年以来,我国在由计划经济转变到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为了弥补以前的购房欠账,通过建立公积金制度,以解决职工购房、修房等需要。这在当时是完全必要和正确合理的。


但是施行这么些年来,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工资水平相对比较高、效益比较好的企业及其职工,以及吃财政饭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他们公积金的建立有经济效益支撑或财政保证。企业单位中主要是国有企业以及那些效益好的大中型外商投资企业,极少数大型民营企业及其员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前些年大都还有福利房分配或优惠价住房购买。而广大的中小微企业,效益不太好,生产经营环境不太稳定,职工的工资水平相对也偏低,恰恰是这些工资中没有含购房额度又没有福利房分配的群体,却没有能力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而这个群体人员数量还远大于前一群体。


这就造成2015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结余大幅度增加,使用率极低。因为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主要是收入相对较高且不需要购房、修房的群体,他们缴存额度占全部缴存额的60.15%,他们存很多使用极少,当然会带来结余大幅度增加。


出现这种状况,既有公积金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主观原因,也有中小微企业效益差、负担不起等客观原因。发展到今天,我个人感觉,有点背离原来设计和实施此制度的初衷。正是基于这样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和一些专家觉得需要研究分近期和长远分别采取不同措施来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録音筆》:近期和长远分别采取什么措施呢?


苏海南:因为2015年刚修订过《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因此近期可考虑采取以下措施,一方面要严格执行缴费上限并逐步下调上限。对那些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超过12%的必须立刻降下来,逾期超缴的要扣回来;同时应研究将缴费比例下调到10%及以下,减少锦上添花的程度;另一方面要考虑再设一个3%的缴费下限,供中小微企业适用,以推动中小微企业有条件建立此制度。对其中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允许缓交或免缴。这样控高限降低限,以缩小两方面不合理的公积金水平差距。


从长远看,考虑到老龄化进程加快,年轻人继承父母住房的概率将大幅度提高,到2024年左右我国可能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到那时人们的收入水平将较大幅度提高,工资收入中将能够包含购房、修房等费用,据此可研究在今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不合理收入差距、合理提高工资水平的基础上,取消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到那时,原来交过的钱,个人缴纳的肯定是个人财产,肯定是要给个人的,不能搞平均主义大锅饭去充公。单位交的这一块,要研究如何来妥善处理。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已经缴纳的,不论是个人缴的还是单位缴的,都给个人。以后大家都不再建了。另外一种,个人缴纳部分完全归个人,单位缴的部分可以考虑研究转入社保基金。


社保基金到那时的缺口肯定比较大,充实到那里面去让更多的人共享这一部分。特别是单位由财政出钱缴费的这块,对这部分群体不再锦上添花,而把这部分资金集中起来分给大家,可以更好体现“共享发展”理念,对相对困难的社保群体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


但是动不动这个事,有一个大前提。因为我们是有公积金条例的法规的,如果到那时觉得取消住房公积金的做法有道理,首先需要修法,修法后再来考虑这件事的具体操作。



 

配套收入分配改革 工资该买得起房


合理提高工资,使每个人的工资里面含有购房的额度。使工资的价格跟它的真实价值相匹配,不再背离。

 

《録音筆》:如果按照第二种做法,也就是原来单位的缴费补充进社保资金,阻力会非常大。


苏海南:是的,所以可以是都继续归个人所有,但以后都不再建了。


反正现在建的是少部分人,大部分收入低、没房的人反而没有。那干脆大家都不搞了,以后我们就通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资制度改革合理的提高工资收入水平,使工资里面含有购房、租房的额度。


发达国家是没有的住房公积金这种做法的,劳动者个人的工资里面都已经含了购房费用了。因为我们长期是低工资的制度,所以工资里面没含这些东西。

 

《録音筆》:所以如果取消住房公积金一定是要同步调整工资收入的?


苏海南:对,要配套改革,工资制度改革,合理提高工资,使每个人的工资里面含有购房的额度。使工资的价格跟它真实的价值相匹配,不再背离。

 


部分专家认为应研究取消住房公积金


部分专家有这么一种声音,一种看法。这离真正的实施还隔得老远呢。只是一种意见,哪有几个专家说了就取消的。

 

《録音筆》:如何结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改革?


苏海南:还没有这样方案,只是现在开始探讨这个问题。

 

《録音筆》:是几位专家在什么场合提出的这样一个共识吗?


苏海南:这是少数专家就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中间出现的偏差、问题,提出的一个需要研究的课题。


虽然有现有的法规政策来规范,但是感觉这个法规政策跟现有的形势不太吻合,出现了一些偏差和纰漏。专家学者针对社会现象中这样的问题进行探讨,看看需不需要通过修法,来对这个已经实行了二十多年的制度做重大的调整。

 

録音筆》:提出这个想法后,目前有什么进展吗?


苏海南:部分专家有这么一种声音,一种看法。这离真正的实施还隔得老远呢。只是一种意见,哪有几个专家说了就取消的。


部分专家提出这样一个想法,看看政府部门、立法部门,要不要考虑采纳这些专家的意见,把它作为一个专题,进行近期和长远采取相关措施的专题研究,包括长远看要否修法对住房公积金取消。这些都是较长远的事,现在只是提出了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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