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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随着公众社会保险意识的进一步增强,要求社会保险经办人员经办业务时,力求做到更加精细化、明确化、制度化、法律化。那么作为社会保险经办人员来说又该如何把握这些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呢?从今天起,荆门晚报将约请市社保基金管理结算中心相关负责人结合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与大家共同探讨、学习涉及社会保险经办方面的业务。
我市的社会保险实行的是“五费合一,一票征收”,同时实施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型。即:将与征缴相关的管理环节与待遇管理的环节分开管理,与征收相关的我们定义为公共业务,公共业务分别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的征缴经办。
社保登记、社保缴费核定、社保费征收、权益记录管理、社会保险扩面稽核、社会保险监督。
参保单位(参保个人)→单位申报(个人申报)→参保登记→基数审核→基金征收(银行缴费)→实收记账分账→权益记录管理→待遇支付
一、单位参保登记
(一)办理地点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相关证件到人力资源市场三楼服务大厅5号窗口进行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目前省属及省属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等用人单位到市直参保,其他各类用人单位应当到单位住址所在地(县)市区社保机构参保。
(二)申报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新开户须携带:
1.成立批文或三定方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企业单位新开户须携带: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个人参保登记
(一)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要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申报材料:
1.参保人须携带户口本(包括龙泉、泉口、油城、白庙派出所非农业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一寸白底照片三张。
2.不满足以上条件者持有市直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也可参保,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A.法人参保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一寸白底照片三张;
B.法人配偶参保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一寸白底照片三张;
C.员工参保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鉴证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一寸白底照片三张。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缴费流程
1.填写《社会保险新增人员登记表》;
2.开户完毕后到7号窗口打印《荆门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征缴单》;
3.无欠费记录的灵活就业人员携带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城区建设银行缴费;
4.有欠费记录的须到社保服务大厅三楼7号窗口办理《荆门市社会保险个人欠费补缴通知单》打印;持《通知单》直接在3楼建银窗口或到象山一路农业银行向阳支行缴费;
5.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后,不需要到社保大厅返单。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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