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自住商品房的缴存职工每年提取一次
最高提取额度为3000元
首次提取的,可一次性提取10年物业费用
本报讯 (记者 邸东芳) 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出惠民新政。记者昨日了解到,从即日起,购买自住商品房的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民举措再出利好,提取范围进一步扩大,物业费也被纳入进来,购买自住商品房的缴存职工可前往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提取业务,实现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按照规定, 缴存职工可凭有效提取材料每年提取一次,最高提取额度为3000元。首次提取的,可一次性提取10年物业费用。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购买自住商品房支付物业费用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个人申请,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物业费收款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缴存职工账户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本文转自:大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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