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工伤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办理手续?工伤保险政策(17-19)

来源:象山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作者:日期: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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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工伤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办理手续?

爱情篇



       答:工伤职工必须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供以下资料:

       工伤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结算表一式一份;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

       象山县社会保险中(終)止缴费通知表原件;

       《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十八、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爱情篇


     

         答: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或到统筹地区外住院治疗期间,按每人每日15元标准补偿计发住院伙食费。



 十九、《工伤保险条例》所称的“本人工资”与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待遇中所涉及的“本人工资”是否一样?

爱情篇



       答:不一样。《工伤保险条例》所称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而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待遇中所涉及的“本人工资”作为待遇计发基数的,则统一按照工伤发生时浙江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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