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公告 | ||||
发布时间:2016年9月12日 浏览次数:364 [关闭] | ||||
根据《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抄告单》(吴政抄〔2016〕47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10月1日起,吴江区所有用人单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文件规定执行一类至八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 我们已将吴江区参保单位的工伤行业风险类别公布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请各单位通过单位名称或社保编码查询工伤行业风险类别,确认本单位所属行业风险类别。 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请携带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表》于2016年9月30日前至吴江区人社大厦二楼D36窗口办理核实手续。 查询不到行业风险类别的单位或查询不到单位的请携带以下材料至吴江区人社大厦二楼D36窗口办理确认手续,否则工伤保险费率将统一按照行业类别四执行: 1、由工商部门批准成立的单位,请携带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表》。 2、非工商部门批准成立的单位,请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特此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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